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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城村道和辛兴至黄家营农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1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翟城村道和辛兴至黄家营农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翟城村道和辛兴至黄家营农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审许【2025】09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定行审城公路图许决【2025】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定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款及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约100%,招标人为定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翟城村道和辛兴至黄家营农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定州市东亭镇、杨家庄乡。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标段:涉及3条线路,分别为研学基地南门东西路、研学基地西侧南北路、研学基地东侧南北路,全长约2.08公里。道路等级为四级路,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18cm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8cm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二标段:涉及1条线路,辛兴至黄家营路,全长约3.023公里。道路等级为四级路,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18cm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8cm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2.4工期:90日历天

2.5最高限价:一标段:3941640元;二标段:5638141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本)且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施工业绩。

3.3.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得低于30%,如中型企业投标需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30%。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上午00:00至2025年12月23日23:59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落实“最少招标人代表”制度。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专家“盲评”。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副场“盲定”,“分散”评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材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递交电子文件。

开标地点: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1.18.118.242:8899/BidOpening)。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出异议,异议联系方式:定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净,受理电话:0312—2338872);军正达(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康,受理电话:0311-6736809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定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2—2338872

电子邮箱:ddk2338872@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定州市清风北街134号

联系人:王净

电话:0312—2338872

招标代理机构:军正达(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77号安侨商务509

联系人:任康

电话:0311-6736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