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2026年度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2025JZC-ZCCS-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08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2026年度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2025JZC-ZCCS-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2026年度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2025JZC-ZCCS-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项目概况2026年度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JZC-ZCCS-001项目名称:2026年度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5.0万元最高限价:85.0万元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85 | 85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负责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办、帮办服务;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全部审批事项咨询、接件、数据录入、文书整理、内部流转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对所有外包服务人员进行劳务管理、业务培训、监督考察,并辅助对政务服务质量、应急处突事件处理能力、企业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量化指标分析,制定改进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秩序、巡检巡查、应急处突事件处理,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完成其他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截止开标当日)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截止开标当日)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若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提供如下内容任意一项:A: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若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提供资料加盖公章;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函);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声明函)。(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8日到 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方式:供应商可至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1.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收取方式: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过时将不再收取,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收款人: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营业部账号:272694529609交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2)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账户汇出,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磋商资格。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地址:河东区卫国道133号联系方式:022-241259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联系方式:022-883768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金秋电 话:022-88376888天津建招采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