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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封镇泉水村集体林地采伐及便道修建工程选聘比选公告

|2025-11-20

四川剑州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开封镇泉水村集体林地采伐及便道修建工程选聘公告

一、工程内容

(一)施工地点: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泉水村四组。

(二)施工内容:

1.采伐作业:对区域内影响观瞻、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展示要求的林木(劣质木、干扰木、腐朽木、枯立木及影响目标树生长的枝丫、杂灌等)进行择伐与清理。

2.采伐剩余物填埋:对上述采伐作业产生的剩余物进行集中收集、整理或粉碎,并在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填埋处理。

3.林区观光道路建设:由于需要满足现场会车辆通行及雨季道路修建需求,道路修建须包含排水渠,道路宽度不小于3m并铺设2cm-3cm大小碎石,经现场踏查修建林区便道约20km,需铺设碎石量约为300吨。

二、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5.若为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情况截图或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每年净资产大于 0;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格式详附件2-6)。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六)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三、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应就本次选聘报送相关参选文件,包括: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附件2-1);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附件2-2、2-3);

3.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业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书等承诺函格式详附件2-4);

4.报价(参选单位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即含税包干价)。若参选单位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参选单位免费提供,选聘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格式详附件2-6);

5.团队配置(格式详附件2-7);

6.服务方案。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四、选聘程序

本次采用线上选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参选单位通过招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项目,在线递交响应文件;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线公布报价;

(三)评审委员会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存在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则在线记录原因并向参选单位公布),如需单位进行澄清说明的,可在线发起澄清问答,并由招采系统实时记录;

(四)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确认前三名进入第二轮报价(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三家则三家单位均进入第二轮报价),参选单位通过招采平台进行在线递交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同时开启第二轮报价;

(五)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形成评审报告,确定候选人排名;

(六)选聘结束后,采购人将选聘结果报公司内部决策,通过后将结果通知中选单位,双方择日签订正式协议。

五、选聘材料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开始时间均为2025年1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具体如下: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操作流程: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请各参选单位通过西南联交所官网(https://www.swuee.com/#/index)注册登录后,通过“用户中心/招标采购”点击[供应商招采平台入口],进入招采平台在线参与项目、递交PDF盖章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参选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参选。参选过程中请密切通过招采平台关注项目进度。

六、评分规则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报价(60分)、履约能力(6分)、施工方案(34分)组成。其中第一轮报价评审以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当供应商的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时扣1分,当供应商的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时扣0.5分。第一轮评审得分排名前三名的单位进入第二轮报价程序,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只有三家则三家单位均进入第二轮报价程序。

第二轮报价以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扣分标准同第一轮。第二轮最终评审得分=第一轮除报价以外的得分汇总+第二轮报价评审得分。

七、限价要求

本次限价47万元(含税),采用总价包干模式,超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澄清及修改

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可在招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8时00分),但采购人可决定是否采纳申请事项。

3、比选申请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登录招采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因未查阅公告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中选人原因造成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序与其他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选聘联系人

联系人:杨瀚铖

联系电话:18398269269

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2号8楼

四川剑州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