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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桦南县2026年度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2025-11-1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桦南县2026年度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桦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枫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南县水务局,项目编号:FM-20251002,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桦南县2026年度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2.2项目地点:桦南县;

2.3项目规模:水源井建设;井房、净水厂房建设;供水设备安装、净水设备安装、消毒设备安装;铺设管网等;

2.4招标控制价: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阶段勘察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④“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线上获取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17:00时至2025年10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本次招标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2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水务局

招 标 人:桦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桦南县交通路23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4-622130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枫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766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454-606077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