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门诊手术室改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门诊手术室改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4562]现发布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一。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投标人声明》。 |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二章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2 | 第二章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3 | 第五章 新增: 五、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 (无) | 五、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 4、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7、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8、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三、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和场地安排等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