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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硖石街道城东区块乡村共富项目—双合安置点桩基及基础项目(一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硖石街道城东区块乡村共富项目—双合安置点桩基及基础项目(一期)已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509-330481-04-01-44423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硖石街道双合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
海宁市硖石街道双合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
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硖石街道城东区块乡村共富项目—双合安置点桩基及基础项目(一期)(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0540万元,工程概算
105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8040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158栋(316户)居民住房的桩基及承台基础,其中152栋采用φ300先张法成品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总桩长197600米,其余6栋采用φ600钻孔灌注桩,总桩长5394米,基础采用桩承台基础;本工程中A-1#、A-2#、A-7#、A-8#、A-13#、A-14#、B-4#、B-5#、B-6#、B-10#、B-11#、B-12#共计12栋单体的桩基和承台基础不计入本次招标,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
石南路南侧、麻泾港东侧。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硖石街道城东区块乡村共富项目—双合安置点桩基及基础项目(一期)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包括桩基、桩承台、基础梁、防雷接地等;砖基础、混凝土柱、圈梁等不计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
4010万元。2.3施工总工期:
21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1-01-01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已竣工的3000万元及以上桩基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2021年1月1日指的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如该桩基项目仅对土建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则需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且必须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除此之外须提供桩基部分的施工合同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规模、造价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已竣工的1500万元及以上桩基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如该桩基项目仅对土建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则需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且必须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除此之外须提供桩基部分的施工合同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规模、造价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8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21 1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海宁)。7.联系方式招标人:
海宁市硖石街道双合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
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海宁市硖石街道双合村地址:
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6室联系人:
郭先生联系人:
褚女士电话:
0573-87026997电话:
0573-87229897邮箱: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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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