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达乡平达村530523201203GB01213号宗地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的公示
龙自然资告字〔2025〕59号
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530523201203GB0121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龙自然资告字〔2025〕38号)要求,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对龙陵县平达乡平达村530523201203GB0121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
530523201203GB01213号宗地0.1321公顷,用途物流仓储用地,出让年限50年,出让起始价为59.445万元。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2025年10月29日,申请竞买人经过网上在线竞价,最终由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以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肆佰伍拾元(小写59.445万元)竞得位于平达乡平达村530523201203GB0121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4日。
联系方式: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875—6121619。
特此公告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