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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型电力系统前沿技术仿真体验中心项目(装修装饰部分)

|2025-10-24
采购邀请书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型电力系统前沿技术仿真体验中心项目(装修装饰部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保证金

最高限价(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型电力系统前沿技术仿真体验中心项目(装修装饰部分)

12000元

630000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6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关行业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项资质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日历天。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北京时间10: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4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二选一)

1.转账方式

1.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保证金保函方式

2.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蓝希

电 话:023-49896557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强

电 话:13696005530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6号a座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