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水市郝店镇胡花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广水市郝店镇胡花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HBGS-202509GL-005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GS-202509GL-00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郝店镇胡花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审批服务[2025]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43.43%,其它(补助资金):56.57%,招标人为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水市逸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广水市郝店镇天生村、花山村 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为707.09万元其他: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后第一年按照上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落实项目资金400万元,剩余的工程款项307.09万元分三年付清。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由天生村三道河至花山水库溢洪道桥,道路全长7.96km,路基宽7.5m,主路面宽6.5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30km/h,采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基础附属设施建设。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7合同估算价:707.09万元 | 
| 2.3其他: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的矛盾纠纷自行调解并承担征山征地、临时占地、纠纷协调等相关不可预见费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495万元(含495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官网网络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13日至2025年09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项评定分离特别规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gshu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水市逸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水市郝店镇 | 地址: | 广水市晟世华府1栋1单元1501 |  | 邮编: | 432700 | 邮编: | 432700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袁女士 |  | 电话: | 0722-6851111 | 电话: | 0722-6286785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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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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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