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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一、十六、十七标段招标公告

|2025-10-16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一、十六、十七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5〕188号文件、关于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同心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同心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筹措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丁塘镇、河西镇、王团镇、韦州镇、下马关镇、预旺镇、马高庄乡、张家塬乡、田老庄乡、石狮开发区。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一)天然草原保护与修复工程

1.在王团镇白土崾岘村,实施天然草原保护与修复1万亩。

2.在张家塬乡汪家塬村实施1万亩草原季节性放牧。

二)高产稳产优质饲草基地建设工程

改造提升同心县韦州镇、下马关镇、马高庄乡1.8万亩高效饲草生产基地

三)防灾减灾饲草贮运体系建设工程

1.改造提升王团镇、马高庄乡、张家塬乡、石狮开发区(包含豫海镇、田老庄乡)5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共6个畜牧兽医技术便民服务中心。

2.新建石狮开发区年产10万吨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1个。

3.在河西镇、丁塘镇、预旺镇、韦州镇、下马关镇建设饲草料配送站点8个。

4.分别为丁塘镇、韦州镇2家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智能化养殖管理系统。

四)给排水工程

本工程给水水源为市政供水。

五)电气工程

本工程用电设备均为三级负荷。

2.3建设工期:一标段:供货期306日历天;

十六至十七标段:供货期:6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4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十九个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一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二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三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四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五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六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七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八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九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一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二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三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四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五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六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七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八标段;

同心县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十九标段;

2.6交货地点:同心县,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2日00:00至2025年09月28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3-802255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同心县县城

邮 编:751300

联 系 人:马文光

电 话:0953-3936989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邮编:750000

联系人:王雅星 李永东 马悦

电话:0951-8307195

传真:/

电子邮件:nxhrbdzb@163邮箱

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