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期东西货运区生产配套设备项目(一期)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
| 标段(包)名称 | 三期东西货运区生产配套设备项目(一期)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范围内(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落地交货。 |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三期东西货运区生产配套设备项目(一期)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详见附件。 | ||
| 招标内容 | 三期东西货运区生产配套设备项目(一期)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详见附件。 | ||
| 工期(交货期) | (1)三吨电动叉车: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将合格成品送达招标人指定交货地址;(2)十吨电动叉车: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0个日历日内将合格成品送达招标人指定交货地址。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46.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持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3投标人须是所投叉车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授权书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制造商为投标人;如有多个代理商选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有多个代理商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则视为制造商未针对本项目进行唯一授权,相关代理商均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4投标人所投叉车的制造商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机动工业车辆(叉车)制造;如果所投叉车为进口产品无法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则应提供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须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5投标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投标人资格与诚信承诺函》):3.5.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全部取消资格。3.5.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5.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3.5.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下载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必须文字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5.6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3.5.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发生因行贿犯罪行为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招标人宣布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3.5.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4)存在其他失信情况的。3.5.9投标人应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完全响应及提供承诺:(具体详见附件)3.5.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11同意招标人廉洁承诺条款,并按要求签署《廉洁协议》。3.5.12已登记为本项目投标人并获取了招标文件。3.5.13被纳入招标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合作商管理”(不予合作单位名单),查询网址:https://wz.gdairport.com/gaa/hzs/blacklist.html。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投标人业绩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1)本项目以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请于在本公告所示投标登记截止时间之前,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完整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及标书费支付凭证发送至邮箱gzsgzgc@126.com(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投标登记资料采用Excel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657752726。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3)对于已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包括支付招标文件的制作成本)的投标申请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站成功录入投标人信息后,即为成功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招标文件(含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领取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号)。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17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6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6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号货站 |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020-861245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3760802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613774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https://login.gzggzy.cn/#/) |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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