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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水库生态治理项目设计

|2025-10-1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J0400G25093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郊区水库生态治理项目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鸿业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水库生态治理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佳木斯市郊区水库生态治理项目(含淤积物),对淤积物资源进行依法挖掘,进行水生植物带种植,发挥清淤及生态治理后水库最大效能,达到国家及黑龙江省关于水库防洪、蓄水、库容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具体内容如下:(一)清淤工程根据《佳木斯市郊区水库生态治理项目格节河水库测量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佳木斯郊区水库生态治理项目工农兵水库测量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格节河水库清淤量约为267万m?,工农兵水库清淤量约为136万m?,清淤总量约为403万m?。(二)水生植物带种植水库周边植被隔离带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它在水体与陆地交错区域的生态系统形成一个过渡缓冲,可以保护水质,控制水土流失,有效过滤、吸收泥沙及化学污染,调节水温,保证水生生物的生存,稳定岸坡等。本项目拟在水库岸坡建设植物带,以降低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本次水生植物带布置范围位于格节河水库和工农兵水库等,平均宽度13m,设计长度约3.5km,约4.55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编制实施方案报告、概算书、设计图纸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应测量、设计后续服务等。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按批复勘察设计费的98%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7:00时至2025年10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

招标人:佳木斯鸿业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118号8层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138454000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翰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万新社区嘉木年华小区3号楼105号商服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303965609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