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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郝家营乡春秋大棚建设及产业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9-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北县郝家营乡春秋大棚建设及产业配套项目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以张北行审项〔2025〕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郝家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及配套管理费,出资比例为98.6%、1.4%,招标人为张北县郝家营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张北县郝家营乡春秋大棚建设及产业配套项目 2.1.2建设地点:张北县郝家营乡三义美村 2.1.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果蔬和叶菜绿色高质量生产塑料大棚约53.4万平方米,场地平整14万立方米;1.新建浆砌石主排水渠约4001米,砖砌支排水渠约11034米,土质三级排水渠约56325米;2.内部生产道路(砂石路)约4000米;3.直径110PE材质灌溉管约20012米,储水罐约13个;(含水泵及首部等配件13组);4.配套电力电缆约2500米、室外配电箱约13套;5.护栏10020米等。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1.5质量要求:勘察: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材料、设备:合格标准; 施工: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6计划工期:(1)勘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完成全部勘察工作;(2)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3)施工工期:3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含但不限于①工程勘察,包括满足工程各方面需求的勘察;②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工作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③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④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情况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3业绩要求:/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3.1.8其他要求: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勘察、设计、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测量相关专业职称证书(须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30 09:00:00:00至 2025-10-11 18: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20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4)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咨询电话:400-616-6620。(5)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招标人:张北县郝家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峰,电话:0313-5350004 电子邮箱:hjybgs5350001@163.com; 代理机构:江西正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媛,联系电话:18532269944,电子邮箱:18532269944@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北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3-5222273

电子邮箱:zbnmjbgs@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无。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北县郝家营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正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张北县郝家营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东路167号秀江风情3栋4号
邮编:075000邮编:336000
联系人:罗峰联系人:陈媛
电话:13633396640电话:18532269944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hjybgs5350001@163.com电子邮件:1853226994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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