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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9-26
沧州高新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高新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初设批字〔202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新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新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4055.86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 7 处地面停车场,2 栋立体停车楼,设置停车位1088 个,充电桩 430 个。立体停车楼建筑面积 33824.16 平方米,主要建设 1 栋 5 层停车楼及 1 栋地上 6 层地下 1 层停车楼,并配套建设停车场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 沧州高新区辖区内 。2.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两年。计划施工工期550 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个日历天。2.4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负责内部协调,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严审工程竣工图纸,保证实际施工与竣工图一致,并对竣工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24.444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3.1.3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6 09:00至2025-10-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7 09:3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沧州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3)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4)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 孙苓燕 ,联系电话: 17731723302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高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办

电话:0317-869719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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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新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沧州)协同示范园19号厂房101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天昕大厦16层
邮编:

/

邮编:06100
联系人:

孙工

联系人:孙苓燕、刘祺
电话:

17731711202

电话:0317-3023738、1773172330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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