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丰禾镇高礅河村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产业道路工程询价公告
邻水县丰禾镇高礅河村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产业道路工程是经邻水县水务局批准同意,以邻水务发〔2024〕45号文件下达建设计划,并经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同意(邻发改〔2024〕593号)。现该项目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规定以询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邻水县丰禾镇高礅河村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产业道路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
1.建设内容:高礅河村蔬菜产业园区新修产业道路1公里,新修蓄水池1口容积约30立方米。
(三)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四)最高限价:16.1855万元。
(五)建设地点:邻水县丰禾镇高礅河村;
(六)资金来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须知
请参与本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25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到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政府新办公楼107办公室)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四、签到及开标时间
请参与本项目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于持公司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密封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到邻水县丰禾镇二楼会议室签到,2025年9月23日上午10:00开启审查资格、报价等程序,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7.3.具有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7.4.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7.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时适用)。
7.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时适用)。
7.7.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8.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8.报价表:
8.1单独密封提交(格式自拟,)
8.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报价表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包含大写、小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报价单位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时间等。
注: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编纂造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启动追责程序;2.资格审查文件、报价表均须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未盖章或局部未盖章均为无效投标资料;3.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密封章;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及资格审核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签到及资格审核);5.资格审查文件审查事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6.本项目资格响应必须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开标。
五、招标事项
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1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项目成交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该项目完工后经项目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无故延迟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申请验收的项目,应扣减工程款。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
地址:邻水县丰禾镇关华街93号
联系人:杨先生15760640028
八、纪检监督电话:0826-3612206
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