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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至旬阳市石门镇防火路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至旬阳市石门镇防火路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25}111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平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平行审函{2025}72号批准批准, 项目业主为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 ;

2.2 工程规模:硬化路面约5.3公里(路线起点K0+000位于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村委会,接原有旧路,路线走向由南向北,路线终点K5+350.604位于平利县与旬阳市交界处,顺接原旧路,路线里程5.351km),新建修复涵洞18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旧路病害处理、路基拓宽、路面加宽、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增加支挡防护、完善排水、涵洞工程。其余技术指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项目投资总额:5140000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标段名称起讫桩号工程规模主要工程内容计划工期(天)
施工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至旬阳市石门镇防火路项目K0+000~K5+350.604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至旬阳市石门镇防火路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80

2.5 其他: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至旬阳市石门镇防火路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 质、 近3 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位项目。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条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补充说明: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8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8月16日 09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时至/时休息),在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项目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无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7 开标室。 5.5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5.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投标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信息须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兴隆镇新场街村地址:安康市高新区碧桂园金州府 9幢2单元501室
邮政编码:725506邮政编码:
联系人:黄主任联系人:朱工
电话:15594556071电话:1392286075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行
账号:/账号:5100163711005150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