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8212025080201)
一、招标条件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项目规划设计已由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五原县2026年和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项目进行勘测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的批复(五政发〔2025〕10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受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的委托,内蒙古智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愿意承担该工程规划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项目规划设计
2.2建设地点:五原县境内:新公中镇、塔尔湖镇、银定图镇、天吉泰镇、套海镇、和胜乡、五原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2.3项目概况: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项目15.82万亩(建设规模以实际规划设计成果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规划设计共3个标段
2.5工程规划设计质量要求:规划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深度要求,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农牧建发〔2022〕45号文件标准,采用国家控制网进行测量,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6招标范围:1、编写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告;2、开挖疏浚渠沟和斗农渠衬砌的纵横断面图测绘、规划设计及土方计算。渠系建筑物工程设计,平整土地、土壤改良、清运田间积土、田间道路、等土方工程测绘、规划设计及土方计算;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3、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4、编制施工招标预算。5、项目建设前、后必须各进行1次全项目区无人机航测,所获得影像资料要求空间分辨率优于0.2m,项目建设中留存影像资料。6、工程矢量数据上图入库。7、项目建设前后必须各进行土壤采样检测(盐碱地每300亩为一个取样点,非盐碱地每1000亩为一个取样点)。8、设计变更报告及相关图集等资料。注:以上所有设计内容均包含在设计报价内。
2.7招标规模及内容: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及规模 | 工期 | 计划投资 (万元) |
F1508212025080201001001 | 2026年五原县新公中镇和塔尔湖镇等4个村5.71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项目规划设计第一标段 | 新公中镇2.2322万亩、塔尔湖镇3.4834万亩 | 30日历天 | 262.10 |
F1508212025080201001002 | 2026年五原县银定图镇和天吉泰镇等4个村6.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项目规划设计第二标段 | 银定图镇1.952万亩、天吉泰镇4.1587万亩 | 30日历天 | 280.21 |
F1508212025080201001003 | 2026年五原县套海镇、和胜乡和五原县强制隔离戒毒所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储备项目规划设计第三标段 | 套海镇1.47万亩、和胜乡1.97万亩、五原县强制隔离戒毒所0.56万亩 | 30日历天 | 183.34 |
注:招标设计面积与实际设计面积存在差异,以形成设计成果的最终亩数据实结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第二标段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能力,具有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规划、设计能力。
第三标段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能力,具有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规划、设计能力。
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对应行业、专业资质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自行对应相应资质,并附于投标响应文件中。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副高级)工程师证书(水利或测量或测绘或造价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毕业证或结业证、职称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
3.3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农田水利、测量(测绘)、造价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总人数不少于6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毕业证或结业证、职称证(职称证需为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水利、测绘(量)、造价等与本项目勘察和设计主要工作内容相关的专业);
3.4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上午09:30。
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新系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4.3.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5.2.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1日,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逾期将无法下载。
5.3.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6.1.注意事项:(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名单。
6.2.(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8548114093。(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3.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质及人员不得挂靠。签订合同之前,若发现中标人有上述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6.6.注:本项目开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以此类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被推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按开标顺序进行推荐,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此之后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但参与项目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7.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智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地址: |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 地址: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秋华城D区东门外办公楼3楼 |
邮编: | 015100 | 邮编: | 015000 |
联系人: | 王剑 | 联系人: | 李强 |
电话: | 18047821076 | 电话: | 15648872162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1657085200@qq.com |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