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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5-08-01
招标备案号:JS1201062025074006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DP004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桥区市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已由天津市红桥区行政审批局以津红政务审项建〔2025〕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5558.23万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7432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堃晟正达(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工程拟对红桥区部分老旧小区内超期服役的雨污水管道、合流制管道(主要涉及到梁平楼、济津楼、大同门西里楼、礼貌楼、福源楼、十一段、翠山楼、永进楼、四段大楼、风光里、风采里、昌图楼南区、昌图楼北区等13个老旧小区),改造规模为D300-D400排水管道约7413米,同步进行道路恢复。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全域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红桥区市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 招标范围: 工程拟对红桥区部分老旧小区内超期服役的雨污水管道、合流制管道(主要涉及到梁平楼、济津楼、大同门西里楼、礼貌楼、福源楼、十一段、翠山楼、永进楼、四段大楼、风光里、风采里、昌图楼南区、昌图楼北区等13个老旧小区),改造规模为D300-D400排水管道约7413米,同步进行道路恢复。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07日17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周晓薇办公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西沽三合街16号邮政编码:300132联系人:郭智电话:13011385818传真:27575996招标代理机构:堃晟正达(天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盛堃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F1-503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高守辰、张丽电话:17695657787传真:- 日期:2025年08月0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红桥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 受理负责人:周晓薇 电话:13011385818 传真:2757599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西沽三合街16号 天津市红桥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王洪涛、黄丹宁 电话: 27731327 传真: 27731327 电子邮箱: HQJWZBB@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5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