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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及新区特勤消防救援站电梯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2025-07-29
项目概况

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及新区特勤消防救援站电梯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JC2025-16-1

项目名称: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及新区特勤消防救援站电梯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及新区特勤消防救援站电梯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62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电梯

货物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2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及新区特勤消防救援站电梯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及新区特勤消防救援站电梯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8.供应商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有效期内的旧证);供应商若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有效期内的旧证)。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电子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电子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 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7日 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并加盖红色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2.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3. 本次开标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模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13892188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7092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911-7092224

附件介绍信窗体底端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7月1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