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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监理

|2025-07-25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1207G25071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监理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411-231226-04-01-900008)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院内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浅圆仓15座、平房仓2栋;配套建设机械库、箱式变电站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项目建筑面积:16745.17平方米。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4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规定的全部工程及项目已批复初步设计概算表涵盖的所有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2.5招标控制价:198.00万元。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且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包含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及安全专业。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4)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成立不满3年的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1)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投标人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弄虚作假和项目管理人员健康无重大疾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步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5-4628038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棱县繁华大街364号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0455-4621 53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高广顺

电 话:010-64270624

电子邮箱:cfeitcbx@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