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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平远镇丰湖路(原铁合金冶炼厂场地)和 砚山县平远镇小黑山(原铁合金冶炼厂场地) 公开招租公告二次

|2025-06-06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产类别转让方名称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转让说明事项
CQ532600202500110
砚山县平远镇丰湖路(原铁合金冶炼厂场地)和 砚山县平远镇小黑山(原铁合金冶炼厂场地) 公开招租公告二次
其他资产
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万元 人民币
12
2025-05-18
动态报价
一、租期设定为5年,租金一年一收,在5年的租期内,政府性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盘活处置、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租赁资产,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退还租赁资产,租赁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租赁期间,承租人保持现状使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承租人需自行排出安全隐患后使用,安全隐患排出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未经租赁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建设增加的一切附属物等,租赁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