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华能公司3号、4号煤电机组延寿大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B0100G25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华能公司3号、4号煤电机组延寿大修服务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华能公司3号、4号煤电机组延寿大修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117号。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热源厂内2台12MW煤电机组(含汽轮机、发电机、励磁机及附属设备和热工设施)开展A级检修工作及对影响运行的部件进行更换工作(更换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其中不含汽轮机转子)。大修完成后需进行整机调试、试验及带负荷测试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保证大修完成后供暖期时正常并网发电,负荷不低于额定功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华能公司3号、4号煤电机组延寿大修服务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配合延寿评估单位完成本次延寿工作所有涉及的相关内容)。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煤电机组大修工作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保证供热期在额定功率负荷下,完成运行168小时测试合格后为止。(最终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大修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大修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3916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5年01月到2025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发布。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3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5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7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8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联系人:王磊
电 话:0451-55536059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话:13359848733
日 期:2025年04月22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