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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2025-04-23

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北市水务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淮北市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濉发改政务〔2023〕361号)、关于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淮水规〔2024〕25号);

1.4招标人: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

2.2招标项目编号:皖F2025034-2 ;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2025034-2 ;

2.5建设地点:濉溪县;

2.6建设规模: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建设地点濉溪县境内,二级提防。主要内容为干流清淤约7.8km,堤防加固工程5.5km,堤顶防汛道路5.5km,拆除重建8座穿堤涵闸,维修加固1座涵闸,新建跨河桥梁1座,支流清淤疏浚治理2.76km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合同估算价:28832643.33元;

2.8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9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相关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须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并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上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3.5投标人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三年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各投标人均可参加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濉溪县巴河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多标段的投标, 同一单位不同的项目班子允许中多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2日17时00分至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85617012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三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33号

邮编:235100

联系人:武主任

电话:17305619573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淮北市相山区金色云天7#8层

邮编:235000

联系人:关晓丽

电话:18856170122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十一楼

电话:0561-6079930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

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0512-58188516)。

9.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

9.4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0.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10.2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 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号:225008711141000002014836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