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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路(黄海南路至规划王港路段)新建工程(C055)(项目名称)NY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1

招标公告

南苑路(黄海南路至规划王港路段)新建工程(C055)

NYL-SG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苑路(黄海南路至规划王港路段)新建工程(C055)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扬江发改许发〔2025〕1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以江都交建许字(2025)0000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村道 C055 南苑路和纵一路两条道路。

南苑路西起现状黄海南路,东至王港路,道路全长约 722m,红线宽 32 m。道路设计等级为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 40km/h。

纵一路北起现状悦享汇停车场道路,南至南苑路东延,道路全长约 440.54m,红线宽 12 m。道路设计等级为四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20km/h。

以上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即NYL-SG标段。

招标内容:南苑路和纵一路道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给排水、路灯等工程。

2.3计划工期

(1)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4月15 日开工,于2025年9月12日前交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4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以系统生成打印的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公路等级、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4)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打印的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为准)

(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系统生成打印的表3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为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3 中显示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显示的任职结束时间、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 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8)其他要求:

①安全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打印的表3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为准)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 站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相关部门限制市场准入的,不得参加投标。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86899183

招标代理: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

联系人:许培琛

电话:0514-86831819/18305251000

邮箱:843273756@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8.2本次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至 2025年3月20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a、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浦江东路 111 号)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b、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