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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提质增效项目【迎宾大街以西区域-银河路(神华大街-迎宾大街)(神华大街-衡山道段)】施工及监理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1
(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提质增效项目【迎宾大街以西区域-银河路(神华大街-迎宾大街)(神华大街-衡山道段)】施工及监理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提质增效项目【迎宾大街以西区域-银河路(神华大街-迎宾大街)(神华大街-衡山道段)】施工及监理一标段(二次)已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黄发改招标核字【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8770.8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4825.18万元,建设规模: 机动车道沥青路面翻修8215.93平米。两侧人行道翻修6971平方米。新修雨水排水主管线D1200钢筋混凝土管道761m;D1500钢筋混凝土管道191m;D2000钢筋混凝土管道8m。(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及清单为准) ,建设地点: 黄骅市 。2计划工期: 84 日历天。 3质量标准: 合格 。4其他: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 ”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33.456388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三)其他?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 6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投标单位近半年至少连续 3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9 09:00至2025-03-2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平台使用情况1.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3.收费标准: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4.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2011]534 号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 2. 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向河北首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姜俊莲,联系电话: 18131793019 0317-5307521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黄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522202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提质增效项目【迎宾大街以西区域-银河路(神华大街-迎宾大街)(神华大街-衡山道段)】施工及监理一标段(二次)投标人/供应商188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首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黄骅市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成大厦10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韩磊

联系人: 姜俊莲
电话:

0317-8881816

电话: 18131793019、0317-53075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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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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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sc20@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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