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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黄金镇韩江流域水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2025-04-18

丰顺县黄金镇韩江流域水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

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丰顺县黄金镇韩江流域水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于2025年4月26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招标文件中的部份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投标须知1.30条款投标报价:

原文:投标报价下浮率须大于等于0.00%;当投标下浮率大于10.00%时,须对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作书面说明(如报价成本分析),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竞标,报价无效并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而未否决其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判断理由。

修改为:投标报价下浮率须大于等于0.00%;当投标下浮率大于15.00%时,须对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作书面说明(如报价成本分析),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竞标,报价无效并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而未否决其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判断理由。

2、第八章附件5投标函格式修改如下:

投 标 函

(适用于施工招标)

致招标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之招标文件,愿意以总价人民币:

(大写),

(小写)¥,按照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施工规范承接上述工程的施工任务,

(下浮率)%。

二、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会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本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悉知。

4、本项目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丰顺县黄金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