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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025年项目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及十三标段日常管护招标公告

|2025-04-15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5年项目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及十三标段日常管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5年项目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及十三标段日常管护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5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建设总投资352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二、十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封沙育林育草,病虫害防治1项及日常管护53100亩

十二标段:封沙育林育草,病虫害防治1项

十三标段:封沙育林育草,日常管护53100亩

2.2建设地点:中卫市。

2.3招标范围:

十二标段:封沙育林育草,病虫害防治1项,现有植被,稀释药水,无人机飞播,每年不少于2次。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十三标段:封沙育林育草,日常管护53100亩,禁牧防火、围栏检查维修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管护期:三年(109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等相关园林绿化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取得工程类相关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3十三标段日常管护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5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6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8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9本标段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3月20日9 时00分至2025 年 3月27日18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11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中卫市

邮编:/

联系人:白少安

电话:18295070467

传真:/

电子邮件:/

名称: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银川市金风区北京中路200号森林半岛2-27号楼1单元1301室

联系人:李茜

电话:1859508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