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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46号

|2025-04-1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46号

经同心县人民政府批准,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供地状况使用年限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挂牌(报价)截止时间容积率(R)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建筑密度%(JM)建筑系数%(JX)绿地率%(L)
同地(G)[2025]-3号石狮开发区管委会城一村(工业园区清洁能源产业园)17266平方米(合25.90亩)工业用地-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R≥1.0T≥7500JX≥35L≤20净地50年181.3181.3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2025年04月09日16时30分2025年04月11日10时00分
同地(G)[2025]-4号河西镇桃山村4458平方米(合6.69亩)商服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综合服务站)R≤1.0JM≤50L≥20净地40年327.7327.7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2025年04月09日16时30分2025年04月11日10时10分
同地(G)[2025]-5号河西镇桃山村8641平方米(合12.96亩)商服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综合服务站)R≤1.0JM≤50L≥20净地40年635.2635.2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2025年04月09日16时30分2025年04月11日10时20分
同地(G)[2025]-6号豫海镇同心大道东侧(银海华府小区南侧)3381平方米(合5.07亩)商住用地-其中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比例≤10%1.0< R ≤1.5JM≤25L≥30净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492492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2025年04月09日16时30分2025年04月11日10时30分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同地(G)[2025]-6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同地(G)[2025]-3号: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2.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

同地(G)[2025]-4号: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2.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

同地(G)[2025]-5号: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2.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

同地(G)[2025]-6号:1.本宗地为县城中心区集中拆迁安置用地,住宅建筑面积的6%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安置房(住宅)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 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 3.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同心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戴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23。

2.出让人地址:同心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二楼(老城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953-8022114。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