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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2025-03-25
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b7f00822-6a09-437e-aa21-fa76a2109e15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1.0% 贷款 79.0% 外资 % b7f00822-6a09-437e-aa21-fa76a2109e15
建设规模: (1)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规划总用地约23770.14㎡(35.66亩),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7116.48㎡,其中:构筑物建筑面积4555.88㎡,建筑物建筑面积2560.60㎡,并配套室外及附属设施等。拟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为5000m?/d。 (2)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圆形污水检查井、圆形污水沉泥井、中水回用管;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20.00㎡,用地约700㎡(1.05亩);以及道路路面拆除、沥青路面恢复等相关工程。b7f00822-6a09-437e-aa21-fa76a2109e15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3-24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6-312624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砚山金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王永菊
办公电话: 0876-3011919
招标代理机构: 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许靖瑶
办公电话: 0876-2813818 移动电话: 1388766990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500112001001
标段名称: 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3-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4-15 08:30
开标地点: (砚山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99.9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规划总用地约23770.14㎡(35.66亩),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7116.48㎡,其中:构筑物建筑面积4555.88㎡,建筑物建筑面积2560.60㎡,并配套室外及附属设施等。拟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为5000m?/d。(2)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圆形污水检查井、圆形污水沉泥井、中水回用管;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20.00㎡,用地约700㎡(1.05亩);以及道路路面拆除、沥青路面恢复等相关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244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 (1)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少于9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不少于4人(应具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②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得低于配备人员总数的44%;③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④拟派人员中常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拟派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是指拟派人员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承诺。(3)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无失信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2年至今所监理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4-15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监理招标公告.pdf2025-03-21 15:53:45
2(监理招标)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pdf2025-03-21 11:01:24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